****年*月**日。 |
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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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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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
****国家高程基准。 |
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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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廖丽星绘图员:廖丽星审核员:严荣鹏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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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地坐标系 |
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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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号用地红线图 |
华*******号用地红线图 |
华*******号用地红线图 |
华*******号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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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闽矿测绘院 |
厦门闽矿测绘院 |
厦门闽矿测绘院 |
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图件为华*******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用地红线范围总面积*.****公顷。****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界址点坐标表厦门闽矿测绘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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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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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平方米合**.**亩 |
**.****.*****.*****.** |
点号******** |
********.**********.**********.**********.*** |
*********.***********.***********.***********.*** |
边长**.*****.*****.** |
规划条件通知书
编号华华规条字【****]工***号
* |
其它规划要求 |
(*)鉴于地块用地面积较大,在规划条件阶段可对地块进行分割出让,若相邻地块若为同*业主时,建筑方案允许统筹布局,规划指标允许综合平衡。(*)除特种工艺流程以外,地块必须建设*层以上通用厂房(不含地下层)。(*)地块内新建工业建筑物层高超过*米,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严禁在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酒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用地面积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地块内机动车泊位数按*.**车位/****建筑面积设置。(*)地块地下空间可作为地下停车、人防和设备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不得作为办公及商业、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应做好厂区内部路网的规划,与周边市政道路合理衔接,优化交通组织。(*)地块南侧机动车出入口为紧急出入口。地块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的设置须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在机动车出入口处应预留充足的缓冲场地,做好交通组织。(**)沿街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其形式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并且与绿化结合。(**)地块围墙退让实际用地红线不得少于*.**,其中西侧和南侧围墙退让江滨路、*龙大道不得少于***。地块新建建筑退让围墙不得少于**,且应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地块内退让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用地允许城市市政管线设施通过;地块内配套管线除与城市市政管线连接外,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
(*)鉴于地块用地面积较大,在规划条件阶段可对地块进行分割出让,若相邻地块若为同*业主时,建筑方案允许统筹布局,规划指标允许综合平衡。(*)除特种工艺流程以外,地块必须建设*层以上通用厂房(不含地下层)。(*)地块内新建工业建筑物层高超过*米,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严禁在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酒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用地面积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地块内机动车泊位数按*.**车位/****建筑面积设置。(*)地块地下空间可作为地下停车、人防和设备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不得作为办公及商业、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应做好厂区内部路网的规划,与周边市政道路合理衔接,优化交通组织。(*)地块南侧机动车出入口为紧急出入口。地块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的设置须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在机动车出入口处应预留充足的缓冲场地,做好交通组织。(**)沿街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其形式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并且与绿化结合。(**)地块围墙退让实际用地红线不得少于*.**,其中西侧和南侧围墙退让江滨路、*龙大道不得少于***。地块新建建筑退让围墙不得少于**,且应满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地块内退让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用地允许城市市政管线设施通过;地块内配套管线除与城市市政管线连接外,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
* |
建筑限高 |
&**;*** |
&**;*** |
|
计容建筑面积*(*) |
*****川*≤****** |
|
绿地率***(%) |
**%≤*≤**% |
|
建筑系数*(%) |
****% |
* |
建设用地总体规划指标 |
容积率(***) |
*.*≤*≤*.* |
* |
用地性质 |
*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 |
用地面积(*²) |
***** |
***** |
* |
用地位置 |
****经济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 |
* |
规划条件依据 |
华政复【****]**号批复的《****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鹰厦铁路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号) |
华政复【****]**号批复的《****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鹰厦铁路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号) |
序号 |
华*******号 |
规划条件要求 |
规划条件要求 |
备 |
(*)本通知书所列规划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本规划条件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应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鹰厦铁路以西、厦蓉高速以北片区*-**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年本)》、《****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对本规划条件有湖及力的,还应符合新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快然更为准(闽政[****]**号)及****市实施细化规则执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范性文件和(*)本《规划条件通知书》由我局负责解释。 |
核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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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
****国家高程基准。****年*月**日。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华*******号用地图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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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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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平方米**.**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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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号******* |
直号******* |
********.**********.**********.**********.*** |
*********.***********.***********.***********.*** |
道长**.*****.*****.** |
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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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 |
工业用(*) |
*****(的**亩) |
*****(的**亩)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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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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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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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代码) |
实际用地面积(*) |
实际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建筑系数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计容途筑面积(㎡ |
建筑限高(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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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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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号地块角地图则*******教育版产品制作****.***-*****.******.****.****.*控制指标*览表 |
华*******号地块角地图则*******教育版产品制作****.***-*****.******.****.****.*控制指标*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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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除特种工艺流程以外,地块必须建设*层以上通用厂房(不含地下层),
(*)地块内新建工业建筑物层高超过*米,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
计算。
(*)严禁在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酒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
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用地面积的
*%,其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
等建筑面积),
(*)地块内机动车泊位数按*.**车位/****建筑面积设置。田
(*)地块地下空间可作为地下停车、人防和设备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不得********
作为办公及商业、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应做好厂区内部路网的规划,与周边市政道路合理衔接,优化交通组
织。
(*)地块南侧机动车出入口为涤急出入口地块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的设置
须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在机动车出入口处应预留充
教育版产品制作
足的缓中场地,做好交通组织。
(*)沿街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其形式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并且与绿化结
合
(**)地块围墙退让实际用地红线不得少于*.**,其中侧和南侧围墙退让
江滨路、*龙大道不得少于***。地块新建建筑退让围墙不得少于**,且应满
足****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地块内退让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用地允许城市市政管线设施通过:地
块内配套管线除与城市市政管线连接外,不得占用城市过路用地。
界址点坐标表
****国家大地坐标系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县自然资源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编号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规划要求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元/公顷) |
保证金(*元) |
出让方式 |
编号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生活设施配套用地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元/公顷) |
保证金(*元) |
出让方式 |
华*******号地块 |
丰山镇湖坪村 |
***** |
金属制品业 |
≥*.*且≤*.* |
≥**% |
≥**%且≤**% |
*% |
** |
**** |
*** |
挂牌出让 |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被自然资源部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和资格审查
*.提交申请
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只能单独申请,不能联合申请。
*.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的,为无效申请: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发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具体如下:
接受挂牌报价时间:全天。
*、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华*******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元。
注:(*)起始价未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办证费、水土流失治理补偿费等相关税费,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工业用地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地块涉及使用林地的,以林业部门现行资源档案数据为准,由竞得人负责林地报批事宜;
(*)本次出让地块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挂牌交易规则、宗地信息,以及有关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法规、规章等文件资料,在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并在表格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条件及其他事项*经挂牌公告,不能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本次挂牌交易活动中止,由挂牌人另行组织挂牌,有意竞买者重新注册申请竞买。
*.有意竞买者在网上注册申请成功后,下载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并按照挂牌人的通知要求,亲自到意向购买宗地的挂牌人处进行确认,支付履约保证金,获取竞买号和交易密码。同时递交《竞买申请书》(须以中文书写)、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委托代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全面审阅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竞买人可现场踏勘挂牌交易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提出。竞买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及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再退还。其他未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于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出让地块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买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交地条件为征迁后现状,出让人将按场地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竞得者应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竞得者须按规划要求自行开发建设。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者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竞得者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税收标准等要求。
*.竞买人可于公告规定的挂牌竞价期间,通过互联网在挂牌起始价基础上报价,竞买报价必须按照规定的竞价阶梯进行竞价。竞价阶梯是指相邻*次报价,后*报价比前*报价的最小递增幅度。
竞买人须谨慎在网上报价,报价*经提交即视为报价有效,不得撤回。
*.公开挂牌交易期限届满当日,挂牌人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竞得人:
(*)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且符合挂牌其他条件的,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出让不成交;
(*)在挂牌人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即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的最后*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挂牌人以该最高报价为新的起始价,并对挂牌交易的宗地进行网上拍卖,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交易竞价期限内,无应价竞买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人可调整交易底价或交易条件,重新开始挂牌交易。
*.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当日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清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未完成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前未如期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后,退换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要求违约赔偿:
(*)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重要事实。
**.本须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的*般规则。竞买人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除遵守本须知外,还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挂牌人制定的其他具体的交易规则。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县平湖西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支行
银行帐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银行帐号:******************
(*)****县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
(*)农行********支行
银行帐号:*****************
(*)工行********支行
银行帐号:*******************
附件:****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件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为方便竞买人使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规范网上交易(挂牌)行为,根据《****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挂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交易须知。凡参加网上挂牌宗地竞买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条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熟知网上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条竞买人在注册申请前应认真阅读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熟知公告内容、挂牌时间、网上交易时间、网上交易宗地信息、交易条件、宗地交易须知、加价幅度等内容。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第*条竞买人可现场踏勘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无异议。
第*条竞买人网上注册时必须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要求提供及时、详尽、准确、真实的单位或个人注册资料,注册后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向挂牌人提交有关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条竞买申请人应及时缴交竞买保证金,网上注册申请提交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关注挂牌人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以获取竞买号、识别号及初始交易密码。网上注册后,过期未缴交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第*条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挂牌交易时间开始后方允许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竞买软件),网上交易结束后亦不能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竞买软件)。竞买人应熟知允许登录的时间,按要求报价竞买。
第*条竞买人应在挂牌交易时间开始后凭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竞买软件),初次登录时必须按系统要求更改初始交易密码,才能进入网上报价程序。在挂牌交易期间,网上交易系统提供了密码修改的功能,竞买人可根据需要多次更改交易密码。
第*条如竞买人的竞买号、识别号、交易密码发生遗失、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盗用等可能导致竞买人交易安全性降低的,竞买人应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的最后*日之前(不含最后*日)持有效证明文件到挂牌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挂失竞买号、识别号、交易密码,并重新设定竞买号和识别号(均只允许*次)、交易密码。竞买号、识别号、交易密码挂失后,原号码随之失效。
第*条竞买人须谨慎在网上报价,网上报价*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报价有效,竞买人不可变更或撤销。
第*条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时选择竞买的宗地,应与网上注册申请时选择竞买的宗地*致,方可进行竞买报价。竞买人使用*台客户端电脑在*个时间点只能参与*个宗地的竞买交易。
第**条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竞买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但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只有满足竞价加价幅度等竞买相关条件的报价,系统才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报价结果。
竞价加价幅度是指相邻*次报价,后*次报价比前*次报价的最小递增幅度。
第**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阶段的竞价加价幅度可能与网上拍卖阶段的竞价加价幅度不同,竞买人应随时留意挂牌人公布的交易条件和交易须知。如有不明事项,可按当地挂牌人确定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第**条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竞买软件)时,软件会自动检测升级,需要*定的时间。因此,所有竞买人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最后*日的最后数小时的时间段内务必登录本交易系统,密切观察交易动态,以确定挂牌交易的宗地是否转为网上拍卖,以及自己是否参与网上拍卖宗地的竞买等有关事项。
第**条网上交易结束,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挂牌人规定的期限内,到挂牌人处办理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手续,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省自然资源厅保留对本交易须知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交易须知做出修改。
第**条本交易须知的任何修改,自发布于“****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时即时生效;本须知如有修改,在修改后并重新发布于该系统网页时即时生效。